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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8/9 1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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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停止向流动人员收取治安联防费


各街道收到全面停收的内部通知,有关部门证实停收已获市委市*府批准,正式通告或近期公布


■采写:新快报 李国辉 实习生 朱烁然 汪董


广州从2004年开始、面向流动人员(以前也称外来暂住人员)征收的2.5元/月/人的治安联防费,在经历了7年多的争议后将成为历史名词!新快报近日从权威渠道获悉,今年7月25日,广州全市各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出管中心)已经收到了上级内部通知,全面停收流动人员的治安联防费。近日走访多个街道出管中心,有关工作人员也向证实了这一消息。据相关人士透露,目前,停收治安联防费的意见已经获得市委、市*府批准,但通告文件还在走程序之中,或将于近期正式颁布实施。


市里已批准停收费意见


上周五,从多条街道出管部门获悉,这两天“收费改革了,治安联防费不用再交了”。番禺区一街道出管中心负责人告诉,7月25日,他们收到了上级的内部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停止向流动人员收取治安联防费,但是面向聘用流动人员单位或企业收取的流动人员调配费则暂未停收。


新快报随后从市*法委相关人士处证实了“内部通知停收流动人员治安联防费”消息。据其介绍,对外来流动人员的服务管理问题今年作为市委、市*府一项重点项目来推进。为进一步加强在穗务工、居住、生活外来人员的归属感,为他们提供更实惠的服务,市委、市*府已经批准了停收流动人员治安联防费的意见,相关的通告文件正在走程序之中,最快近日就将公布。


治安联防费长期受质疑


不仅是广州向流动人员开收治安联防费,广东其他地市也收治安联防费,长期广受公众的质疑。以“广州治安联防费”在百度上搜索,相关结果达到164万条,大多数是群众针对治安联防费收取合理性、合法性的质疑。不少人认为,老百姓已经纳税,再收个治安联防费,是重复收费,很不合理。2006年3月,广州市民赖先生因质疑治安联防费收取的合法性将越秀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此案经二审后最终以赖先生败诉告终,但却在法学界引起了争论。有法学专家认为,治安联防费是用于群防组织运作的经费,因此征收的主体部门不应是公安机关,也不能作为行*事业性收费。


专家看法


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外来人享市民待遇 停收费有象征意义


新快报讯 对于广州将取消流动人员治安联防费的作法,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表示赞赏,“应给予正面而积极的评价”。


彭澎说,目前,广州登记在册的非户籍人口已有700多万,因为一定的原因,今年来,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受到了更多的关注。不久之前,在广州市委全会上,广州市长万庆良曾提出用“新广州人”来替代外来流动人员的称呼,表示要进一步推动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的均等化公共服务,让在广州生活、居住、就业的人员,享受平等的市民待遇。


“事实上,治安联防费自从开收以来就不断受到非议和质疑,外来人员要享受与户籍人口相同的公共服务和待遇,这些针对外来人口的收费都应该逐步取消,否则‘新广州人’的概念就是空话。”彭澎说,对于外来人口而言,不光要“口惠”还要“实惠”,具体到治安联防费来说,这块经费的收益不是很大,(取消)操作起来也容易。


彭澎认为,取消流动人员的治安联防费迈出了人口均等化管理的一步,虽然只是一小步,但仍具有意义。“不仅有象征意义,而且也有实质性的实惠。”彭澎说,从*府角度而言,要实现外来人口享受同等的市民待遇,应“多予少取”,而在从操作上来看,“多予”会比较困难,但“少取”则相对容易,取消治安联防费正是“少取”的具体措施。


五问治安联防费


1问:到底是谁在收治安联防费?


答:公安部门是收费主体


出租屋管理部门人士表示,根据广州市物价局2003年底公布的《关于收取暂住人口治安联防费的通知》第三条,公安部门是暂住人口治安联防费的收费主体,并根据《广州市行*事业性收费委托制度》的相关规定,委托各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代为征收。根据规定,治安联防费从2004年1月1日开始征收。


2问:治安联防费收来做什么?


答:用于流动人员服务管理


据介绍,根据广州市有关规定,在广州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员,从居住的第7个月开始,缴纳每月2.5元的治安联防费。这一块费用由出管中心上交到上级财*,然后再返还到各个区,主要用于流动人员的服务和管理等工作。


3问:已交的联防费可否退款?


答:不退款的可能性较大


出管部门人士表示,由于*策制定的具体部门是物价部门,因此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还有待物价部门与其它部门作进一步协商,具体以通告正式公布时为准。


该人士同时表示,由于退还治安联防费余款的工作实际操作起来比较复杂,因此不退款的可能性较大。在实际操作时可能会采取“划线”的办法,即定出一个时间点,该时间点之后流动人员一律不再交治安联防费,而之前交了的不再退还。


4问:停收会否影响治安工作?


答:经费有缺口但影响不大


综治部门人士对此回应说,停收之后造成经费缺口是肯定的,但是影响并不算大,因为在综治工作经费的组成中,流动人员个人缴纳的治安联防费所占的比例并不高。正式停收之后,各级*府将会进行相应的统筹应对,通过加大财*的投入来弥补缺口。


5问:广东其他地方会否取消?


答:相关部门暂未有消息


了解到,除了广州之外,广东各地也同样面向流动人员征收治安联防费,有的地方甚至实际上已收了10余年。广州叫停治安联防费后,其他城市和地区会否也停收该项费用?向省有关部门咨询,但截至发稿前,暂未得到结果。


市民声音


带歧视的收费早该取消


新快报讯 取消治安联防费,市民对此怎么看?昨日随机采访了20多名街坊,他们对取消治安联防费均表示欢迎。


“一人一年30块虽然不多,但让人心里不舒服,好像交‘保护费’一样。”租住在天河区石牌街的张小姐表示,取消是人心所向。


前年到广州工作、租住在海珠区凤阳街的市民王先生说,*府一直说要给予外来人员更多的实惠,但收取治安联防费则与这样的“口号”相悖。“我交过这笔费用,当时心里就觉得*府不够‘大气’。”他认为,取消这些针对外来人口的收费才更能留住人心。


在岗顶上班的刘先生也表示,对外来人员收取治安联防费的做法,有歧视之嫌,取消这项收费,虽然钱不多,却可以让外来人更好地融入广州,也体现出*府服务意识的增强。


相关链接


治安联防费的前世今生


1990年,广东省出台实施《广东省群众治安联防组织的规定》,明确要求各部门、单位积极支持和参加群众治安联防,群众联防组织活动经费和经济报酬,主要从受益单位和个人收取的治安联防费中解决,不足部分由当地*府给予适当补助。


1992年,在广东省出台《广东省人民*府制定的行*事业性收费目录》中,外来人口治安管理费列名其中,收费主管部门是省公安厅,标准是每人每月1元。这是流动人员治安联防费的“前身”。此后,依据此目录,广东部分地区开始向外来人口收取治安联防费。


2003年,广州市物价局颁布《关于收取暂住人口治安联防费的通知》(穗价[2003]199号),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向在广州住满半年以上外来暂住人口征收治安联防费。治安联防费按月收取,从外来人员抵穗第七个月起,按每人每月2.5元标准收取。在实行物业管理的地方居住,已缴交物业管理费的外来人口不再缴交治安联防费。


停收治安联防费前夕,暗访发现,多个街道借办证违规捆绑“搭车”收费


■本版文图:新快报 李国辉 实习生 朱烁然 汪董


去年1月,广东全省推行流动人员居住证制度,取代了过去的暂住证。此制度推出之时,相关部门明确表示,居住证首次办理和续期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严禁擅自提高门槛、增设条件和“搭车”收费。今年6月,广州启动流动人口登记大排查时,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办(简称“流管办”)相关负责人亦重申,办居住证,不得捆绑治安联防费等其他费用强制收费。


就在全市各街出管中心接内部通知停收流动人员治安联防费的前夕,新快报根据读者的报料,于7月中旬期间先后前往天河区、白云区、海珠区、越秀区、番禺区等11个街道的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出管中心”)进行暗访调查,发现部分街道借办居住证强制捆绑收取治安联防费,有的街道出管中心甚至要求一次性交3年共计90元/人的治安联防费,理由是“为了方便管理”。


近日,当本报获悉治安联防费已“内部通知停止征收”的消息后,再度对上述街道的出管中心进行回访。大部分出管中心向表示,已经接到上级通知,不用征收治安联防费,但也有少数街道“顶风收费”,坚持“交费才能办证”。


读者报料


办居住证要交一年治安联防费


小张今年刚大专毕业,在天河区棠下的一家公司上班,户口尚未迁到广州。应公司要求,7月2日,她前往天河区棠东村丰乐牌坊附近一处居住证临时办理点首次申请办理居住证,可工作人员却要求她必须按一年30元的标准缴纳治安联防费,否则不予办理。小张交钱后,工作人员开给她一张面额30元、盖有天河区棠下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公章的“广东省行*事业性收费定额票据”,让她两个月后到中心领证。事后,小张心里不是滋味,感觉遭遇了“强买强卖”。她告诉,公司里十几名同事都和她一样是初来广州工作的应届毕业生,都交了这30元。


两度巡城暗访


一度暗访


暗访11个街道发现5个街道违规


有街道办居住证时,竟要求一次性交三年治安联防费


新快报讯 办居住证实行“搭车”收费普通存在吗?连日来,展开巡城调查,先后前往天河区、白云区、越秀区、番禺区、海珠区等区的11条街道,以首次办理居住证外来人员的名义进行暗访,发现部分街道出管中心强制“搭车”收费,不仅收费标准不一,名目还五花八门。


天河区棠下街:不交费就不能办居住证


7月12日,根据小张的报料,新快报在棠下街走访调查发现,该街道确有办居住证时“搭车收费”现象。棠下街东南社区出管站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每人每年30元的治安联防费,租住在广州的外来人员都要交,“不交钱不能办证”。


之后,在东南社区出管站做好登记手续后,以亲历办证的方式来到棠下街出管中心求证。办证窗口的一名女工作人员在接收材料的同时,向索要30元的“广东省行*事业性收费定额票据”(即治安联防费的缴费票据)。在多次表示来广州未满半年且已缴纳小区物管费后,该工作人员没有再追究,给登记办理了居住证。


天河区员村街:不问青红皂白请君先交费


7月12日中午,来到天河区员村街出管中心居住证办证窗口。上前询问办证的事宜,一名圆脸的女工作人员没有询问任何其他情况,只是向表示,办证同时要收取30元/年/人的治安联防费。询问原因,对方说: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员,每人每月需交2.5元的治安联防费,“按照一年时间收,一次交30块”。


“不交联防费就不给办居住证吗?”“不能办。”对方摇着头肯定道。


白云区京溪街:开口要你交足三年90元


7月14日上午10时许,京溪街出管中心。当以办居住证的名义咨询时,办证处工作人员开口就要缴纳三年的治安联防费,即90元。在表示自己刚来广州没几天,且听说“治安联防费是从入住广州的第七个月开始收取”时,该工作人员说:“从没有这样操作过,要询问领导。”她同时说,“这样做(指将收治防费与办证捆绑)是为了方便管理,办证的时候必须要交钱”,并劝告“不要钻空子”。


对于“已交物业管理费,是否可以免交治安联防费”的疑问,该工作人员回应称,物业管理费是交给物业的,治安联防费是交给公安局的,两者不挂钩。


白云区三元里街:交了联防费还收调配费


7月19日下午2时许,面对办理居住证的申请,白云区三元里街道办证点工作人员表示,可以选择申办半年或一年的居住证,同时要求缴纳相应的费用。对于缴费的内容,该工作人员解释说,包括每月2.5元的治安联防费和4.5元的外来人口调配费,而且拒绝了提出的每月来交钱的要求,说“最低也要一次交半年的”(按规定可流动人员按季、半年、一年预收),而且坚持办证的时候一定要交,并不耐烦地说:“买东西的时候难道你可以先拿东西以后再交钱吗?”多次表示自己到广州还不足一月,工作人员这才松口说,治安联防费可以日后交,“但外来人口调配费办证时一定要交”。


白云区棠景街的情况与三元里街类似,但工作人员要求一次必须交一年84元的治安联防费。当询问收费的内容时,她摇手走开,拒绝回答。


6个受访街道:办居住证不收任何其他费用


在暗访的11个街道出管中心中,除了上述几个中心强制“搭车收费”外,另外有6个街道(包括天河区的石牌街,越秀区的梅花街、华乐街,海珠区的赤岗街、新港街,番禺区的大龙街)遵规行事,办居住证时并未强制收取其他费用。


二度暗访


多数街道收到通知后已停收联防费


少数街道仍顶风乱收费


新快报讯 7月28日,新快报从基层出管部门获悉,7月25日,市相关部门召集全市街道出管中心负责人开会,通知即日起停止面向流动人员个人征收治安联防费,并随后向各街下发了内部通知,要求在正式通告发布之前,提前操作。


为此,从上周五起,连续三天对此前暗访调查的11条街道进行回访。大部分回访的街道出管中心均向证实了停收治安联防费的消息。此前曾劝告“不要钻空子”的京溪街出管人员告诉,这两天上级已经作出了“收费改革”,办居住证不用再交治安联防费了。


但也有少数街道罔顾内部通知,未停止收费。白云区三元里街和棠景街的情况与上次暗访的情况如出一辙,当以办理居住证名义咨询时,仍要求缴纳每月7元(治安联防费+调配费)的费用。对于“治安联防费听说最近已停收”的疑问,工作人员均表示没有听说过。


而在天河区棠下街,出管中心工作人员虽表示,办居住证不用同时交治安联防费,但这笔费用“另外收”,“以后会上门收”。


部门说法


广州市流管办人士:捆绑收费属违规 将协调各区整治


新快报讯 针对暗访调查的情况,市流管办相关人士表示,办理居住证捆绑收取治安联防费以及向个人收取流动人员调配费都属于违规行为,“是不允许的”,尤其是在日前已内部通知停收治安联防费的情况下还在强收,这是严重违规。


该人士表示,前些天已经内部通知了全市各街出管中心,停止向流动人员收取治安联防费。“即使在通知下发之前,办理居住证也不能和治安联防费强制捆绑,按多长时间来交也应以个人意愿。”他说,市流管办将会加强该项工作的监督,并与区里协调,对违规收费的出管中心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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