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利率市场化接近完成
放开存款利率尚待条件成熟
证券时报
贾壮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变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这是一项具有实质意义的金融改革措施。
中国利率市场化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6~2011年,这一阶段外币存贷款、货币市场与债券市场利率市场化完成,存款利率管上限,贷款利率管下限;第二阶段是2012年以来,存款利率上限首次上浮,贷款利率下限下浮,标志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此次央行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使得利率市场化接近完成。央行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我国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宏微观条件已基本具备。从宏观层面看,当前我国的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价格形势基本稳定,是进一步推进改革的有利时机。
从微观主体看,随着近年来我国金融改革的稳步推进,金融机构财务硬约束进一步强化,自主定价能力不断提高,企业和居民对市场化定价的金融环境也更为适应。从市场基础看,经过多年的建设培育,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已成为企业债券、衍生品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定价的重要基准。从调控能力看,货币*策向金融市场各类产品传导的渠道也已较为畅通。
中国银行行长李礼辉此前曾积极呼吁放开贷款利率下限管理,他认为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效果已经初步显现。表现在银行存款利率定价出现了差异,体现了各个银行在业务结构、资产负债结构、风险偏好的差异;非信贷类间接融资快速扩大;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与银行存款利率分化,更具市场化特征;社会直接融资比重上升;以及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基准利率的作用增强。
央行此次改革没有进一步扩大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有市场人士认为是一大遗憾。央行有关负责人认为,主要考虑是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影响更为深远,所要求的条件也相对更高。从国际上的成功经验看,放开存款利率管制是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最为关键、风险最大的阶段,需要根据各项基础条件的成熟程度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央行有关负责人说,2003年以来,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尚未完全到位,同时存款保险制度、金融市场退出机制等配套机制也正在逐步建立过程中。为此,央行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存款利率市场化所需要的各项基础条件,稳妥有序地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
以前被严格管理的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此次改革中也完全放开。据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不再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设立上限,有利于农村信用社按照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自主定价,提高发放涉农贷款的意愿;有利于增强农村信用社满足多层次涉农贷款需求的能力,提高涉农贷款资金的可得性;有利于统一各类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策,营造各类金融机构间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有利于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不断优化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对促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具有积极意义。